一、并購貸款
(一)產品介紹
境內并購方企業通過受讓現有股權、認購新增股權,或收購資產、承接債務等方式以實現合并或實際控制已設立并持續經營的目標企業的交易中,我行向并購方或其子公司發放的,用于支付并購交易價款的貸款。
(二)適用對象
實施資產或者股權收購的客戶。
(三)特色優勢
滿足客戶并購交易融資需求。
(四)辦理方式
1、同步開展并購重組專項財務顧問;
2、授信審批流程按照有關授信業務辦理;
3、具體流程請洽上海銀行客戶經理。
(五)注意事項
1、同一借款人的并購貸款余額占同期本行核心資本凈額的比例不得超過5%;
2、并購資金來源中借款人應能提供不低于30%的自有資金;
3、并購資金來源中并購貸款所占比例不得超過50%;
4、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
5、一般不低于央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
6、可同步開展并購重組專項財務顧問,財務顧問費用可協商收取或者按照融資金額的0.1%-4%/年收取。
二、并購融資
(一)產品介紹
客戶基于企業經營需要,實施資產或者股權收購(境外或者境內),或者境外企業需要實施境內資產或者股權收購時,我行通過單一產品或者產品組合滿足客戶融資需求。
(二)適用對象
實施資產或者股權收購的客戶。
(三)特色優勢
1、滿足企業資產或者股權收購需求;
2、投行產品與傳統產品結合;
3、結合并購重組專項財務顧問業務同步開展。
(四)辦理方式
1、同步開展并購重組專項財務顧問;
2、結合傳統信貸產品和投行產品,設計符合客戶需求的服務方案;
3、投行產品審批和授信產品審批分別按照有關業務流程辦理;
4、具體流程請洽上海銀行客戶經理。
三、“并購通”買方/賣方財務顧問
(一)產品介紹
我行在客戶進行資產或者股權收購或者出讓時,提供有關撮合交易性質的服務,如協助擬定收購/出售計劃,協助篩選、確定目標企業,協調盡職調查,提供融資建議等,我行同時收取相應專項財務顧問費用。
(二)適用對象
具有資產或者股權收購或者出售需求的企業客戶。
(三)特色優勢
1、提供符合要求的目標資產或者目標企業,滿足企業收購或者出售需求;
2、我行已經建立并購重組項目信息庫,可進行行內項目對接、撮合;
3、我行與多家券商及中介機構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可向行外進行項目發布和撮合。
(四)辦理方式
1、獲知企業資產或者股權收購或者出售需求;
2、通過行內信息發布、向行外合作機構推薦等方式尋找標的;
3、協助推動交易,協調盡職調查、資產評估、法律調查等事項;
4、提供融資方案建議,如融資方式、融資金額、期限等;
5、協助實施報審、報批等行政審批、報送事宜等;
6、具體流程請洽上海銀行客戶經理。
四、并購基金專項財務顧問
(一)產品介紹
我行通過結構性融資等方式,與客戶共同設立并購基金,我行擔任并購基金或者并購基金實際控制人的財務顧問,為基金設立提供方案設計、融資安排、并購融資等服務。
(二)適用對象
1、有并購經驗、行業整合能力的上市公司的大股東;
2、有并購經驗、行業整合能力的大型國有企業;
3、有并購經驗、行業整合能力的優質行業龍頭企業。
(三)特色優勢
1、滿足客戶實施行業整合的需要;
2、降低客戶收購成本和財務成本;
3、可通過結構性融資投資并購基金,并可結合其他融資手段滿足客戶后續并購融資需求。
(四)辦理方式
1、獲取企業行業整合等業務需求;
2、擔任并購基金財務顧問,設計并購基金方案;
3、通過結構性融資或者傳統授信產品滿足客戶業務需求;
4、具體流程請洽上海銀行客戶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