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單分期”是上海銀行為符合條件的持卡人提供的分期付款服務,允許持卡人將已出賬單的消費金額在扣除不可分期交易的金額后,在可分期額度內進行分期付款。
一、申請時間:
持卡人需在賬單日次日起至到期還款日之間申請賬單分期。每個賬單周期內只能成功申請一次賬單分期。
二、基本條件:
適用于所有信用記錄良好的上海銀行個人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不適用于附屬卡及單位卡持卡人。
三、申請金額:
“賬單分期”申請金額下限為人民幣1000元(僅限人民幣消費),上限不得超過最近一期賬單人民幣消費總金額的95%,最終以上海銀行核準的限額為準。取現、存款、利息、違約金、分期交易以及其他上海銀行指定的交易類型不能申請分期付款。
四、收費標準:
每月手續費=分期付款總金額*每月手續費率
還款期限 |
3期 |
6期 |
12期 |
18期 |
24期 |
月手續費率 |
0.75% |
0.65% |
0.65% |
0.67% |
0.67% |
五、申請渠道:
(一)手機銀行:我的信用卡->信用卡分期->分期還款->賬單分期
(二)微信銀行:信用卡->我要分期->分期申請->賬單分期
(三)網上銀行:網上銀行->信用卡業務->賬單分期
(四)電話申請:客戶服務熱線95594->信用卡->人工辦理